集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集美区2019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
集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集美区2019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
区教师进修学校、区招生考试中心、各中小学:
现将《集美区2019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附件:集美区2019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方案
集美区教育局
2019年5月15日
- 1 -
厦门市集美区教育局文件
集教〔2019〕54 号
集美区教育局
关于印发集美区 2019 年
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
区教师进修学校、区招生考试中心、各中小学:
现将《集美区 2019 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方案》印发给
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附件:集美区 2019 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方案
集美区教育局
2019 年 5 月 15 日
- 2 -
集美区 2019 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方案
为认真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,落实《教育部
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9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》(教基
厅〔2019〕1 号)文件精神及《厦门市 2019 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
生工作意见》(厦教基〔2019〕11 号),结合我区实际,制定 2019
年我区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方案。
一、小学毕业
(一)毕业考试
小学英语毕业考查时间安排在 6 月 15 日进行;小学语文、数
学毕业考试时间安排在 6 月 16 日进行。毕业考查和考试由各小学
组织。
(二)毕业
各小学根据《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规定,对毕业
班学生进行综合评定后确认毕业资格。
(三)体检
各小学要做好毕业班学生的体检工作,按规定填好《学生体
质健康标准登记卡》和《厦门市学生体格检查表》,列入学生个
人学籍档案。
二、初中招生
(一)招生原则
1.坚持免试入学原则。所有学校招生时一律不得组织或变相
- 3 -
组织任何形式的笔试。
2.坚持就近划片原则。本区户籍毕业生就近入学的实现途径
是按户籍划片;部分公、民办小学非本区户籍毕业生就近入学的
实现途径是按照公办学校空学位数进行电脑派位,对未能派到位
的,加强政策宣传,引导回户籍所在地升学。
(二)招生对象
1.本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。
2.在我区公办小学就读的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应届毕业
生。
3.在我区就读的港、澳、台、华侨和外籍应届毕业生。
4.在我区已批办的民办小学就读,符合推荐条件的应届毕业
生。
(三)报名
1.集美区初中招生报名时间为 5 月 30 日、31 日。报名时须填
写《厦门市集美区 2019 年秋季初级中学招生报名表》,交验户口
簿,缴交近期正面半身免冠蓝底 1 寸照片 1 张。各小学根据区招
生考试中心工作安排,分阶段完成小升初信息管理平台相关数据
填报工作。于 6 月 20 日前将审核后的《报名表》、户口复印件(首
页和本页复印在同一张 A4 纸)(随班就读学生需附上筛查鉴定表、
医院鉴定证明材料、残疾证等复印件)、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
记卡》、《体检表》,一同送交区招生考试中心。(陈嘉庚族属
需附上相关证明直接贴在《报名表》左上方)。
- 4 -
2.各小学应召开毕业班家长会,向家长宣传招生相关政策。
根据《厦门市 2019 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方案》(厦教基
〔2019〕2 号)文件精神,非本市户籍学生小学阶段近小升初前其
监护人的实际居住、合法务工、社保缴交年限 2019 年应满一年,
2020 年应满二年,2021 年起应满三年,升入我市初中,毕业后才
能报考我市普通高中。在我区就读的非本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(本
市非本区户籍、非本市),回原籍升学确有困难的,必须向现就
读的学校提出申请。本市非本区学生应填写《本市非本区常住户
口小学毕业生要求在集美升学申请表》,并附上监护人相关证明
材料(①户口本原件(备查)②户口本复印件③集美片区房产证
明或在集工商营业执照或有效劳动合同及在集社保证明),(原
毕业小学应入户调查,在申请表上签署核查意见),于 5 月 30 日
报区招生考试中心审核;非本市户籍学生填写《非本市常住户口
小学毕业生要求在集美升学申请表》,附上相关证明材料,报区
招生考试中心审核。申请在我区初中就读的非本区常住户口的小
学毕业生必须是在集美有生活基础,学习、生活具有一定的稳定
性,能坚持在我区公办中学学习至初中毕业的小学毕业生。公办
初中普通生都需走读不收住宿生,家长应根据实际工作、生活情
况,慎重填报。
3.特色校(班)、特长生、部分学校补充生源招生(提前录
取)。本区应届毕业生除填报本招生片区初中外,还可根据特色
校(班)、补充生源招生学校的招生简章自愿填报经市教育局审
- 5 -
批的特色校(班)及补充生源。
4.到外地或回原籍升学。本区应届在籍毕业生,要求到外地
或回原籍升学的,填报集美区小学生毕业生要求到外地或回原籍
升学申请表(《集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不在本区升学申请表》、
《非集美区户籍毕业生要求回原籍或到外区升学申请表》),由
毕业小学汇总后报区招生考试中心备案。
5.回集美升学。户籍在集美区,在外就学,要求回集美区升
学的(户籍确认截止时间为 5 月 31 日)小学毕业生,于 5 月 31
日前到区招生考试中心报名,逾期不再受理。学生及家长必须放
弃在原就读地升学资格方可在我区报名。报名时须交验户口本原
件,缴交户口本复印件、小学在校生证明、近期正面免冠 1 寸照
片及相关材料。
6.港、澳、台、华侨、外籍人员子女入学。在本区就读的港、
澳、台、华侨、外籍学生给予市民待遇,与本片区户籍学生一样
划片招生。非本区小学毕业,在我区有合法固定居所的,应在 5
月 30 日、31 日将书面申请及有关材料送交区招生考试中心。区教
育局将根据以下原则予以安排:
(1)其父(母)亲为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,根据其
居住等情况给予统筹安排入学;
(2)其父(母)亲为集美区户籍的,根据其户籍所在片区安
排入学;
(3)其父(母)亲为本市外区户籍的,应回父(母)亲户籍
- 6 -
所在区申请入学;
(4)其父(母)亲既非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,也非厦
门市户籍的,申请就读我区公办学校,应满足以下条件,统筹安
排入学:父(母)亲应在厦务工、在集美有合法固定居所、参加
我市社会保险年限满 1 年。
持有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》的台湾学生因家长在集美
区购房置业而要求在我区就读初中的,由市、区教育行政部门审
核后,符合条件的,给予统筹安排入学。
华侨、外籍学生申请在我区就读初中的,由市、区教育行政
部门审核后,符合条件的,给予统筹安排入学。
7.人才子女入学。根据厦委〔1999〕078 号文、厦委办发〔2006〕
39 号和厦委组〔2017〕115 号以及我市人才管理相关规定,人才
子女申请政策照顾入学的,应于 5 月 24 日前向市教育局提供各类
人才认定证明材料、工作单位证明、申请人与其子女的身份证明、
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以及个人书面申请(选择的学校志愿应不少于 2
个),遵循志愿按序由电脑派位升学。
其他享受政策性照顾的人才、军人子女,应于 5 月 24 日前将
相关证明材料报区招生考试中心,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升学。
自愿选择到民办中学就读毕业生应在报名时确定,不参加初
招划片或电脑派位。
(四)录取
初中新生录取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。第一阶段进行特色学校
- 7 -
(班)、特长生和政策照顾生的提前录取;第二阶段进行初招划
片录取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电脑派位录取。
1.提前录取
根据《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 2019 年小学毕业和初中
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》(厦教基〔2019〕11 号),经批准的特色
校(班)、特长生以及补充生源的招生办法于 5 月 6 日前在市教
育局或学校网站上公布。学生应从实际出发,慎重选择参加本阶
段的学校招生,若出现被多所学校同时录取的情况,则取消该生
录取资格。
2.划片派位录取
(1)公办小学毕业生的录取
各中学录取以户籍为准进行划片招生。区内片外生原则上回
原片区中学录取升学,少数人户分离的毕业生在原片区升学确实
存在困难的,于 6 月 10 日前可按实际居住地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
请,填写《集美区小学升初中跨片升学申请表》,附上有效证明
(①户口本原件(备查)②户口本复印件③申请跨片相应片区房
产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或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等),根据招
生计划数,经户籍划片中学同意,拟跨片就读中学签署接收意见,
由区教育局审批后方可跨片录取升学。
本区挂户、集体户对象若相应片区没有足够学位,则由区教
育局统筹安排。
原乐安中学片区内的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毕业生根据中学
- 8 -
学位数随机派位进入乐安中学、美山中学。
乐海小学毕业生中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毕业生根据中学学
位数随机派位进入集美中学、美山中学。
杏苑小学招生范围内新增的龙湖春江郦城、国贸天悦小区户
籍毕业生划入诚毅中学。
杏苑小学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毕业生派入诚毅中学;内林
小学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毕业生根据中学学位数随机派位进入
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分校、诚毅中学。
实小分校、灌南小学、顶许小学、三社小学、新亭小学符合
条件的非本区户籍毕业生根据中学学位数随机派位进入灌口中
学、上塘中学。
康城小学、锦园小学两所学校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毕业生
根据中学学位数随机派位进入厦门十中、灌口中学、诚毅中学。
军民小学中户籍为后塘、坂头、埭溪桥、寿边、碗瑶、帝边
六个自然村社毕业生划入后溪中学片区,其余划入上塘中学片区。
宁宝、高浦两所小学毕业生中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毕业生
根据中学学位数随机派位进入厦门十中、杏东中学。
原后溪中学片区内的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毕业生根据中学
学位数随机派位进入后溪中学、美山中学。
滨水学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直升滨水学校初中部。
其余符合条件的公办小学非本区户籍毕业生按毕业学校派入
对应片区中学,未符合升学条件的应尽早回原户籍地升学。
- 9 -
2020 年起,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毕业生根据各中学学位情
况在全区范围内统筹派位。
(2)民办小学毕业生的录取
在我区合法民办小学实际就读并于六年级下学期开学(2019
年 2 月 21 日)前具备正式学籍的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条
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可推荐参加电脑派位升入公办中学。
①推荐办法:
在英贤、康德、杏美、安仁四所民办小学就读的,身体健康、
品德合格,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基础,能适应公办中学的
学习生活,在集美有生活基础,学习、生活具有一定的稳定性,
具有走读条件,能坚持在我区公办中学学习至初中毕业的本市户
籍应届毕业生以及父(母)亲在我区居(暂)住并且目前仍在厦
务工并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毕业生。
符合下列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推荐参加派位:
A.学生本人及其父(母)目前在集美区居(暂)住,且实际
居住一年(含一年)以上。
B.学生父(母)在厦务工一年(含一年)以上。
C.学生父(母)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,近一年度在厦
门缴交社会保险费。
上述三个条件年限从 2018 年 6 月起算,允许中断累计不超过
3 个月。
根据全区初中空学位数,今年共有 510 个学位提供给上述四
- 10 -
所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。如符合上述条件人数超过全区空
学位数的,原则上先按社保缴交累计年限从高到低排序,社保计
算截止 2019 年 5 月 31 日(补缴、中断月份不计入),同序情况
下再按居(暂)住累计年限排序。如父母双方都符合基本条件的
情况下,由家长自行选择一方参与排序。全区民办小学毕业生按
上述规则排序后,前 510 名再按毕业小学所属片区(具体见附件
3),通过随机派位方式派入片区尚有空学位的公办初中,未能推
荐参加派位的,应尽早回原户籍地升学。
各民办学校要根据文件精神,认真审核材料,确定参与派位
学生名单,于 6 月 15 日前报区教育局、区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后张
榜公示五天,如有发现材料信息不属实,弄虚作假,一律取消其
参加派位资格。
公、民办小学中符合派位条件的双胞胎或多胞胎子女毕业生
在报名时提交书面申请并出示出生证原件、复印件,报区招生考
试中心备案。经区招生考试中心核准,可捆绑派位,双胞胎子女
若申请捆绑派位则两(多)名儿童共用一个派位号。
各中学录取的新生花名册一式二份(区招生考试中心一份,
学校存底一份),区招生考试中心审核盖章后,方可下发录取通
知书。
严格执行初一年新生报到时间。各中小学必须认真做好组织
新生报名工作。各中学初一年新生报到时间全区统一为 7 月 5 日,
届时将由毕业小学及时组织毕业生到录取中学集中报到并办理相
- 11 -
关交接手续,报到时各中学应及时书面通知新生监护人关于我市
最新中考政策,并收取回执,根据市教育局统一要求,及时进行
电脑编班。7 月 12 日各直属校、中心校、民办校向教育科、区招
生考试中心书面上报组织毕业生到片区中学报到情况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校长是学校初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应认真把关,切
实履责。各小学应做好学生报名的指导和审核工作,认真核定学
生户籍,防止报名表漏填、错填。经确认后的志愿不得更改,报
名表不得涂改;对未能录取到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
子女,学校应及时引导到经审批的民办学校就学或回户籍地就读。
(二)在普通小学或区特教学校就读的智力残疾学生,可到
普通中学随班就读或到区特教学校完成九年义务教育(须出具有
关证明)。
(三)初中招生录取结果不得更改,放弃派位及选择升入民
办中学的小学毕业生,不得以任何形式到本市公办中学就读。初
中阶段未在学籍所在校实际就读的学生,不具有定向生、高中特
长生招生及保送本校高中的资格,如学生是非本市户籍的,则不
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。
(四)非本市户籍学生升入我市初中,毕业后如报考我市普
通高中,应符合以下条件:(1)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且在
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;(2)在厦就读初中期间,其父
(母)在厦有合法稳定职业、合法稳定住所(含租赁)和在我市
- 12 -
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项都应满三年。2022 年三项条件要满四年,
2023 年三项条件要满五年,自 2024 年起三项条件要满六年。
(五)区、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人民群
众的严格监督,遵纪守法、秉公办事、恪尽职守,确保今年初招
工作的顺利完成。
(六)全区初招工作在区教育局的领导下进行。各中学、直
属小学、中心小学都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。要严肃招生纪律,
严禁将各种竞赛、考级和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,禁止组织任何
形式的笔试,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。要确保招
生工作公开透明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,共同维护教育公平。区教
育部门与纪检部门将密切配合,加强对招生工作的检查与监督,
若发现违纪行为,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。
附件:1.集美区 2019 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日程表
2.集美区 2019 年初中招生计划及划片(校)一览表
3.集美区民办小学毕业生参加电脑派位划片方案
4.集美区小升初相关申请表
- 13 -
附件 1:
集美区 2019 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日程表
序号 日期 事 项
1 5 月份前 各校完成小学毕业、初中划片摸底调查及统计。
2 5 月中下旬 召开小学毕业班及初中招生工作会议。
3 5 月 30 日 本市非本区毕业生要求在集美升学审核
4 5 月 30 日、31 日 各小学组织报名。
5 6 月 10 日 各校完成区内跨片申请。
6 6 月 15-16 日 小学毕业考试。
7
5 月 25 日-6 月 15
日
分阶段完成小升初信息管理平台相关电子数据。
8 6 月 20 日 各小学上交毕业生档案。
9 6 月 20 日前 配合完成特色校招生工作。
10 6 月 28 日
公办小学非本区户籍毕业生、民办小学升公办初
中电脑派位。
11 7 月 5 日 各小学带队到中学报到完成中小交接。
12 7 月 7 日 各中学初中新生电脑编班。
(备注:以上日程安排若有变动以通知为准)
- 14 -
附件 2:
集美区 2019 初中招生计划及划片(校)一览表
中学(班/额) 集美区户籍生 公办小学非本区户籍毕业生派位
集美中学
(18/800+100)
集美小学、集美二小、乐海小学招生范
围内户籍毕业生。
集美小学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
毕业生,集美二小符合条件的非本
区户籍毕业生,乐海小学部分符合
条件的非本区户籍毕业生
厦门十中
(20/1000)
曾营小学、内林小学、高浦小学、锦园
小学、康城小学、宁宝小学招生范围内
户籍毕业生及杏苑小学招生范围内的
杏林北路以东、杏锦路以西、杏前路以
北范围内杏林社区户籍内毕业生
曾营小学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
毕业生,宁宝小学、高浦小学、锦
园小学、康城小学 4 所小学部分符
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毕业生
杏南中学
(20/1000)
杏滨小学,西滨小学,马銮小学,新源
小学,杏北小学招生范围内户籍毕业生
杏滨小学、西滨小学、马銮小学、
新源小学、杏北小学 5 所小学符合
条件的非本区户籍毕业生
灌口中学
(20/1000)
实小分校、三社小学、灌南小学、顶许
小学、新亭小学招生范围内户籍毕业生
实小分校、三社小学、灌南小学、
顶许小学、新亭小学、锦园小学、
康城小学7所小学部分符合条件的
非本区户籍毕业生
上塘中学
(16/800)
灌口中心、坑内小学、田头小学、双岭
小学、李林小学、东辉小学、军民小学
招生范围内户籍毕业生(后塘、坂头、
埭溪桥、寿边、碗瑶、帝边六个自然村
社除外)
灌口中心、坑内小学、田头小学、
双岭小学、李林小学、东辉小学、
军民小学7所小学符合条件的非本
区户籍毕业生,实小分校、三社小
学、灌南小学、顶许小学、新亭小
学5所小学部分符合条件的非本区
户籍毕业生
乐安中学
(16/800)
侨英小学、乐安小学、兑山小学、英村
小学、双塔小学招生范围内户籍毕业生
侨英小学、乐安小学、兑山小学、
英村小学、双塔小学 5 所小学部分
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毕业生
滨水学校
(8/400)
滨水学校本区户籍毕业生
滨水学校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
毕业生
后溪中学
(14/700)
后溪中心小学、后溪小学、碧溪小学、
东边小学、新村小学、窗内小学招生范
围内户籍毕业生及军民小学招生范围
内的后塘、坂头、埭溪桥、寿边、碗瑶、
帝边六个自然村社
后溪中心小学、后溪小学、碧溪小
学、东边小学、新村小学、窗内小
学6所小学部分符合条件的非本区
户籍毕业生
- 15 -
中学(班/额) 集美区户籍生 公办小学非本区户籍毕业生派位
杏东中学
(10/450)
杏东小学招生范围内户籍毕业生
杏东小学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
毕业生,宁宝小学、高浦小学 2 所
小学部分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
毕业生
厦门外国语学
校集美分校
(4/200)
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分校招生范围内
户籍毕业生
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分校符合条
件的非本区户籍毕业生、内林小学
部分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毕业
生
诚毅中学
(12/600)
园博学校、杏苑小学招生范围内的龙湖
春江郦城、国贸天悦小区户籍毕业生
园博学校、杏苑小学 2 所小学符合
条件的非本区户籍毕业生,内林小
学、康城小学、锦园小学 3 所小学
部分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毕业
生
美山中学
(12/600)
美山小学招生范围内户籍毕业生
美山小学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
毕业生,乐海小学、侨英小学、乐
安小学、兑山小学、英村小学、双
塔小学、后溪中心小学、后溪小学、
碧溪小学、东边小学、新村小学、
窗内小学 12 所小学部分符合条件
的非本区户籍毕业生
说明:1、集美区初中招生以学生户籍为准,区内片外生原则上按户籍对应片区中学录取;挂户、集
体户对象若相应片区没有足够学位,则由教育局统筹派位安排;
2、就读本区的港、澳、台、华侨和外籍应届毕业生按毕业小学对应划片中学录取;
- 16 -
附件 3:
集美区民办小学毕业生参加电脑派位划片方案
片区 片内民办小学 片区对应派位中学
民办第一片区
英贤学校(杏林校区)
康德小学
杏美小学
厦门十中、杏南中学、杏东中学、
诚毅中学、乐安中学、滨水学校、
美山中学、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分
校
民办第二片区
英贤学校
(侨英校区)
乐安中学、美山中学
民办第三片区 安仁小学 上塘中学、灌口中学
- 17 -
附件 4:
集美区初招跨片升学申请表
区 小学 学籍号
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
户口所在地
区 街道 居委会 路 号 室
(镇) (村 第 组)
现居住地
区 街道 居委会 路 号 室
(镇) (村 第 组)
户籍所属 中学 申请就读 中学
申
请
理
由
监护人签字:
联系电话:
年 月 日
划 片
中 学
初 审
意见
(盖章)
年 月 日
申
请
就
读
中
学
意
见
(盖章)
年 月 日
区
招
生
考
试
中
心
意
见
(盖章)
年 月 日
备注:①少数人户分离的小学毕业生申请跨片升学的,附上有效证明材料,经户籍划片
中学、申请就读学校签署意见后,于 6 月 10 日之前报区招生考试中心审批存档,逾期
不予受理。②本表一式二份。
- 18 -
本市非本区常住户口小学毕业生
要求在集美升学申请表
区 小学 学籍号
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
户口所在地
区 街道 居委会 路 号 室
(镇) (村 第 组)
现居住地
区 街道 居委会 路 号 室
(镇) (村 第 组)
监护人
情况
称 谓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
申
请
理
由
是否服从统筹(必选)。 □是 □否
监护人签字
年 月 日
原就读
小学入
户调查
情况 (学校盖章)
年 月 日
区招生办
意见
(盖章)
年 月 日
说明:(1)本市非本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,申请在集美升学的填写此表。
(2)本申请表附上户口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料,由原就读小学进行入户调查,并
填写相关情况及签署意见后报区招生考试中心审批。
- 19 -
集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不在本区升学申请表
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
学籍号
初中拟就
读学校
户口所在地址
实际居住地址
监护
人情
况
称
谓
姓 名 工 作 单 位 职务 联系电话
申
请
理
由
监护人签字
年 月 日
毕业
学校
意见
(盖章)
年 月 日
区招
生考
试中
心意
见
(盖章)
年 月 日
说明:本申请表一式二份,一份就读小学留存,一份交区招生考试中心。
- 20 -
非本市常住户口小学毕业生要求在集美升学申请表
区 小学 年 月 日
姓名 性别
出生
年月
何时就读
本校
学籍
号
户口所在地
区 街道 居委会 路 号 室
(镇) (村 第 组)
现居住地
区 街道 居委会 路 号 室
(镇) (村 第 组)
监护人
情况
称
谓
姓 名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
申
请
理
由
集美区
招生考
试中心
意见 (盖章)
年 月 日
说明:(1)非本市户口的小学毕业生,回原籍升学确有困难,需在集美升学的填此表,
此表只作为摸底调查之用,不作为录取及民办小学升公办初中电脑派位之用。
(2)本申请表一式二份,一份就读小学留存,一份交区招生考试中心。
- 21 -
非集美区户籍毕业生
要求回原籍或到外区升学申请表
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
原就读
小学
户口所在地址
实际居住地址
监
护
人
情
况
称谓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职务 联系电话
申
请
理
由
监护人签字
年 月 日
原
就
读
学
校
意
见
(盖章)
年 月 日
备
注
说明:(1)本申请表一式三份,由监护人填报,签字确认。一份交毕业小学留存,一
份交区招生考试中心存档,一份由学生带回原户籍地教育主管部门存档。
- 22 -
在外就读的集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
回集美升学申请表
填表日期: 年 月 日
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
原就读小学 学籍号
户口所在地址
实际居住地址
监
护
人
情
况
称谓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职 务 联系电话
申请
理由
区
招
生
办
意
见
该 生 户 籍 地 所 属 片 区 小 学 为 _____________ , 按 划 片 安 排 在
_____________中学就读。
年 月 日(盖章)
备注
说明:1、此表应附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和在校生证明,并由区招生考试中心核验户口
本原件。
2、家长只需填写本表的“申请理由”栏以上,“申请理由”以下的栏目在现场
报名时由区招生考试中心统一填写。
- 23 - 厦门市集美区教育局 2019 年 5 月 15 日印发
免责声明:以上内容仅代表原创者观点,其内容未经本站证实,本网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、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由此产生的后果与本网无关;如以上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,请联系我们fjksw@163.com,我们将会及时处理。